根据环保部、公安部等部门于近日发布的文件,山东机动车环检的“黄绿标”将不再使用,但是机动车仍需定时进行环检。与此同时,随着此政策的出台,环保厅已经签署了环检、安检同步的文件,近日将向山东各地市发放通知,下发通知即日起实行。这也意味着全省范围内,将实现6年内新车免环检。
机动车排放污染达标在形式上不再以绿色和黄色环保标志标示,不再向机动车车主发放黄绿车标,改为电子车标,而车辆仍需进行环检。
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未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公安交管部门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也就是说,环检之后,未达到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包括摩托车)和未达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包括低速货车及三轮汽车)仍然为黄标车,即使车辆不再领取或张贴黄色环保标志,各地将在车辆数据库中仍然对这部分车辆予以标注并进行重点管理。不过,山东省已经在2015年年底完成了黄标车的淘汰。
对于车主而言,此次新规最大的影响莫过于车辆环检的频次。根据新的规定,机动车必须通过环检,拿着环检合格报告才能取得安检标志。同时,也意味着环检将和安检同步,而按照目前机动车辆年检规定,新车6年内免年检,也就是说环检也将变为新车6年内免检。
据省环保厅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省内只有济南、青岛和威海三市实行了新车6年内免环检的政策。而随着此政策的出台,省环保厅已经签署了环检、安检同步的文件,近日将向各地市发放通知。
“新的规定,其实就是环检和安检同步。”环保厅工作人员介绍,此前环检虽然是强制检测,但是由于环保部门没有上路执法权,后续监管措施跟不上,即便是个别车主不进行环保检测,车辆不贴“黄绿标”,也没有办法对车主进行监管处罚。“根据新的政策,相当于把环检前置。”车主需要先进行车辆环检,拿着车辆环检合格报告,才能进行车辆安检。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这样一来,环检的要求实际上是更加严格了。
那么取消“黄绿标”车标发放后,车辆该如何监管?据省环保厅工作人员介绍,我省已经在起草相关细则,未来将实现与公安部门的信息联网,环检流程也将简化,在与公安等部门会商之后,将对外公布。
根据规定,环保、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对货运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等车辆的监督抽测工作,有效防治这部分行驶里程长、排放强度高车辆的污染排放。
公安交管部门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要支持配合环保部门采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遥感监测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遥感监测车进行检测,另一种是在道路两侧安装检测仪器,通过激光检测汽车尾气排放。
对监督抽测不合格的车辆,环保部门要通知车主予以改正并复检,及时公开逾期不复检车辆的车牌、车型等信息。定期排放检验合格且监督抽测合格,无法律责任。定期排放检验合格但监督抽测不合格,要按照有关规定,通知车主予以改正并复检,保障车辆排放稳定达标。
未进行定期排放检验但监督抽测合格,则进行定期排放检验及安全技术检验。定期排放检验不合格且监督抽测不合格,则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从重处罚,并要求改正、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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