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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验程序
春华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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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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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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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拟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需到计生关系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山东省流动人口婚育信息证明》。
流动育龄妇女流入到社区所需材料:
1.流动人口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租房合同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
3.签订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4.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山东省流动人口婚育信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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