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扬尘治理力度再升级 开发商屡查不改暂停网签
2017/5/4 11:47:40
来源:中国建设报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扬尘治理再加码,开展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百日提升行动”,并下发实施方案,分类监管扬尘治理,开发商如果屡查不改,将被暂停预售和网签。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扬尘治理再加码,开展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百日提升行动”,并下发实施方案,分类监管扬尘治理,开发商如果屡查不改,将被暂停预售和网签。
据了解,此次“百日提升行动”针对济南市房屋建筑、拆迁、市政、园林、交通等所有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存在的“短板”。
行动主要针对三类施工行为:土石方挖运源头整治,通过整治,严格控制渣土车密闭不严、带泥上路、超载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工地围挡墙整治;文明施工管理。
按照规定,工地内土石方挖运、装载必须采取湿法作业;施工道路必须硬化,裸露渣土必须覆盖;渣土运输车辆覆盖严密,车辆冲洗设施配备完善,保证一车一洗,不得带泥上路驶出工地。施工现场必须采用硬质围挡墙,设置高度为2.5米,必须连续、封闭、牢固;采用彩钢板的,板材厚度不小于0.8毫米。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规划合理,卫生设施配置齐全,扬尘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必须开启并正常使用;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加强对空气质量监测国控点、省控点周边两公里范围内工地的扬尘治理监管。
据介绍,实施方案明确了不同工地的责任主体。拆迁工地的扬尘治理由所在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济南市城市更新局承担监管责任;道路交通工地由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承担主体和监管责任;市政工地由济南市政公用局承担主体和监管责任,严格文明施工管理,做好施工现场及临时道路的保洁、洒水等扬尘治理工作;园林工地由济南市园林局承担监管责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严防绿化过程的二次污染;建立裸土清单,并抓紧组织补绿行动;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工地、闲置土地、矿山由济南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管。
按照要求,济南市将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顶格处罚措施。对检查的项目施行“回头看”,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
处罚措施中特别提到,对屡查不改的,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单位,一律暂停办理预售许可证,暂停办理网签。此前,济南市对开发商违规3次以上的,给予降低信用等级,暂停其新办房屋预售许可手续,并限制其参与土地竞买等惩罚。而此次暂停办理网签,打击力度再升级。
另外,涉及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建设单位一律问责。对发现的建设工程扬尘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监管单位,提报市监察、环保等部门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