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楼市建筑不得“攀高” 严禁建设“丑陋建筑”
2021/4/16 10:54:50    来源:中国砂浆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以下简称任务),要求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严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禁建设“丑陋建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以下简称任务),要求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严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禁建设“丑陋建筑”。


《任务》提到,要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推行增量投放与存量盘活利用相挂钩。适当扩大住宅用地供应比例,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有序增加蓝绿生态空间。探索推行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分层开发、立体开发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等模式。


《任务》要求稳慎把握省会城市管辖范围和市辖区规模调整。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严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禁建设“丑陋建筑”。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加强文物保护利用。


这已经不是相关部门第一次对城市建筑规划做出限制规定。此前,在2020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曾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制定多项内容。


《通知》还对高层建筑的建设提出了3个要求:


1、对超高建筑的严格限制: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超高层摩天大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的建筑;


2、对高层建筑建设提高标准:各地新建100米以上的建筑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严格执行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


3、建设高层住宅要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高层建筑要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当地的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业内人士表示,高层建筑考验着地方的治理和管理能力。比如住宅楼宇的物业管理,除了必要的消防设置之外,住宅楼宇一般还涉及到治安、交通、环境等多方面物管需求。楼层变高了,要求地面上的物业管理水平也得提升。防火巡查要定期充分,楼道要清理清洁,安全出口不能堆放电动车……楼层越高,对安全环保居住舒适的硬件要求越“苛刻”,不然就可能造成居住体验差,更可能埋下安全隐患。未来高层建筑不再是主流,已经不再适应时代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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